聚散离合
02 Jun 2011 1条评论
黛玉喜散不喜聚,聚时热闹反而衬得散时愈发清冷。宝玉喜聚不喜散,只愿常聚,生怕一时散了添悲。黛玉想的通透,宝玉却是一心孩子气,单单从这个角度考虑,若是做那劳甚子MBTI人格测试,黛玉恐怕是属于理性者的范畴,宝玉大概是归为理想主义。正如老罗所说,极端的理想主义者离彻底的虚无主义只有一步之遥,在高鄂的续文里,宝玉舍了一切大彻大悟无欲无求了;而黛玉却是一缕芳魂飘飘荡荡无个落处,一句“你好。。。”含恨而终。据某些红学家推断,更合曹公本意的结局是,黛玉被迫嫁给北静王作妾,而宝玉心死依命娶了宝钗。自然他们原是谈广义的聚散,此处暂时取狭义用用。总归是个聚散不由人,管你喜欢不喜欢。
偶尔会想,为什么他们不私奔呢,后来再一想,他们连互相表个心意都费尽曲折,言语里机锋来去,用尽暗喻引喻移觉各种修辞,诗文里泣泪泣血,以十分灵性上乘文功婉诉衷情。若旧帕相赠便已是冒心中之大不韪;遑论私奔这件“不洁”的事情呢。若私奔了,聚则聚了,公子小姐谋生无门,红楼梦说不定就变成了金瓶梅。曹公写的是世间百态,宝黛再相爱,他们也是在那个社会的大模具里,挣扎的美丽些,以痴情绘出惊世的花儿来,但打破模具这件事情,他们是做不来的。若试图去打破又没有成功就成了西游记,若打破了又补个半好就成了水浒传。正如真正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我也跟着胡侃一句,真正的爱情是有限制的爱情。
由此想来,自然聚散也是可以由人,可若是强行聚了,诸般不好,相呴以湿,倒不如相忘于江湖。爱情如此,其他各情,亦复如是。
从小到大,毕业若干次,小学初中还好,大家都在一个市区,最多不过是分到不同的班级,严重一点就是考到隔上二十分钟自行车程的不同学校,假期振臂呼喊一声人就到个十之八九了。那时没有电脑,所以毕业时大家抱着纪念册,关系朦胧的写写小忧伤小朦胧,比如,“我是一颗开花的树”;关系正常的写写流行的贺卡体,比如“祝前程似锦”;读古文读多了的写写古体诗,比如“天下谁人不识君”;无厘头的写“记得还钱”。。。林林总总,嘻嘻哈哈打打闹闹里把纪念册写了个遍,纪念册写的越满越是开心,满当当地抬回家锁在抽屉里,然后开始痛快的暑假生涯。
待高中毕业时便有些气氛不对。用现代的那个冯唐最爱用的一句话来描绘这种感觉–心中肿胀。贴切的很。待到大学毕业,同学各各散落在天涯,又有小情侣从此两地前途未卜,或者与父母机场一别转身进了安检,那滋味真个是“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火车站,机场都是特别的地方,对应古代的驿站,接来送往,换匹马,继续前程。人来人往,结束的,起始的,悲伤的,快乐的。以前喜欢一个人坐公交到火车站,坐着看一会儿,再坐公交回去,算是看了场绝对值回票价的生活情景剧。看着看着,不知何时自己也入了剧本。
有一次在芝加哥机场转机,要在机场呆上四五个小时,然后再飞两个小时,才能见到三个月未曾见到的那个人。事先向朋友借了王小波的书,端坐在机场里,看得入了迷。天渐渐地黑了下来,机场的大落地窗慢慢地从外景模糊到了半内半外景,终于看完了一本书,窝在椅子里伸个懒腰,准备换下一本。这时突然下起雨来,一滴一滴敲在玻璃上,斜斜地滑落,映着耀眼的水银灯光,每一颗都像是一颗美丽的流星,我渐渐看入了神。。四周也仿佛安静了下来。机场的维修车正好这时停下,尾灯冲着玻璃,雨越来越大,流星就变成了闪亮的烟花雨,绚烂地洒落,热热闹闹,一哄而散。
它们不知道落到哪儿去了,但它们会入海吧,会蒸发吧,会凝结吧,有一些还会再落在这块玻璃上吗。
并不喜欢被人送,也不喜欢送别人,最爱的告别方式就是不告而别,拔腿就走。没有时间挥挥手,不挥手就没有机会说句再见,不说再见就不算是告别仪式,没有仪式就不是一场告别。一个人扛着行李走在火车站飞机场时如是想,还欠我一个拥抱呢,总得还给我。未及抱拳说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待到再见面时会咧出个大大的笑脸,“你还活着呢?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1998年的夏天
14 Jan 2011 1条评论
二零一一年一月七号,学校还没有开学,校园略显冷清。奥斯汀的冬天来的迟,性情也温柔,人们还三三两两穿着短袖,仿佛身处南半球。自然也有一些人早早地裹上了围巾外套,比如苏冰,她从教学楼里匆匆走出来,去赶公交。已经是下午四点左右,太阳业已偏西,即使是奥斯汀的冬天,白昼也是短。
刚出了教学楼,她深吸一口气,天色真好,阳光明媚温柔,天空如水洗般蓝,云聚成大片,但并不堆起来,间或有隔断。这是她的一个习惯性动作,出门后先抬头望天。今天成色不错,因此她的心情也跟着不错起来。她走下教学楼的台阶,然后从另外一栋楼的后面绕过去,前方有一对情侣,在车旁吻别,她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正好有一片黄叶落下来,飘飘悠悠地坠在倚在车旁的男孩头上。还有道具的,正想着,ipod里音乐响起,还带配乐的。她一边走过去,一边忍不住笑起来。
提前十几分钟到车站也是她的一个习惯,她总是情愿多等些时间。她背着书包,手里握着ipod,正对着阳光,眯起眼看向对面。正是下班时间的开始,车一辆接一辆,在红灯的时候停下来,一个带着耳机的男人在开车,全身摇来晃去像一个纵向的正弦波;一个穿着很酷像FBI的男人在马路对面,突然摘下帽子开始吃一个汉堡;七八个青年手里拿着滑板,唿哨一声,同时放下滑板从马路对面一起滑过来,其中一个滑板上画着个大大的绿色的笑脸;前面的大道,左边的树一溜碧绿,右边的树一律苍翠,正中的那棵却是黄绿相嵌渐变地斑驳,阳光正好从那棵树的中间穿过来。然后又是习惯地抬头看看天,一队牛鹂在飞行表演,转换队形时白色的腹部时隐时现。
耳边的音乐换了,似乎没有听过,但旋律又有些熟悉,她低头看了看名字,玛奇朵漂浮,奇怪的名字。音符开始时轻快跳跃,好似一个芭蕾舞演员在旋转,偶一停顿便又旋转起来,每一停顿里有一个长音拖开,惊艳地亮相;慵慵懒懒飘飘荡荡晃晃悠悠;云朵也随着旋律时急时缓;慢慢地音符螺旋着上升,在顶端轻轻散开。站在二零零一年的冬天的车站,她却恍然,仿佛是in the middle of nowhere,她飘浮了起来。过去走过的路,一段段明晰起来,每一段与下一段之间是路口,也是断点,荒漠般不知所措没有方向的中间。飘浮起来。音乐继续旋转,从最初的极轻极淡渐渐氤氲雾霭,仿佛是一九九八年的那个夏天。
一九九八的那个夏天,十三年前。那年六月,微软发布了windows 98操作系统,七月,长江发生特大洪水,到处在抢险救灾,八月,克林顿坦承和莱温斯基发生过不正当关系,九月,新的浙江大学组建。庞大的历史里,她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墨点。
微软发布操作系统的时候,她还不知道电脑是个什么玩意,这不仅仅是因为电脑在那时还算是天价,和父辈时的三响一转差不多奢侈;还因为那时的她,与他们的每周生活,是由七天的早自习+白天的课程+晚自习再减去一个晚自习组成,就算有台电脑,她也抽不出时间和它谈场恋爱。我是说,她并没有真的想谈场恋爱,未来在她眼里无边无际遥不可及,她如一个身携巨款的孩童,站在耀眼的青春里。课堂上,她经常漫无边际的发呆,有时阳光太好不忍辜负,她就会逃课去压马路,其实她也走不远,经常坐在哪个马路的路牙上继续发呆。她也不是想故意与谁作对,她只是觉得世界很大,而那个教室太小;她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可她又找不到出去的路;她总觉得她的生活应该更彩色一些,但除了黑白的文字游戏外她没有别的乐趣;她像被裹在一个茧里,手脚并用的想撕出个口子来透透气,未免有时用力过猛。班主任人很好,每次她犯了类似的错误,都会被班主任喊到班级外面,指着对面的倒计时牌,苦口婆心一番。她隐约地明白,她人生的前十六年,都将被一个月后到来的终极考试做个并不全面但是标准的总结。
炎热的七月漫不经心地到来,学校在考试的前几天放了假,让大家各自回家准备最后的冲刺。她慢吞吞地收拾书桌,他们的书桌前平后斜,前面的平台上被她摞上了高高的两层书,这样她在书后面看小说,听磁带都比较安全,如果教导主任不从教室后门的小窗户偷看。那两层书里占大多数的是学校发的教科书参考书,旁的书的样子都记不得了,只记得物理的一本参考书是黄皮的,16开,是她高三里翻的最多的一本,因为物理老师笑起来很帅。斜的那片桌子可以掀开,里面是空心的,摆放的照例主要是书本和卷子,不过就是杂书多了些,在那个琼瑶,席慕蓉,汪国真流行的年龄,她也向同学借了几本他们的书,走前要还;还有几本歌词,都是她边听磁带边写下来的,盗版磁带的封皮上歌词错的太多,慢慢就集了好几本,她翻开看看,好多页上还有她画的傻傻的花边,和黑板报似的;还有几个笔记本,是她写的日记,随笔,甚至还有一些诗词,在那个时候说一个人是诗人还不算是骂人;还有厚厚一摞纸条,都是曾经在教室里从好多人的手里一站站传来的,上课不能讲话,只能写纸条了,有的只有一句话,有的有两页纸,长长短短的纸,黑色或者深深浅浅的蓝色的墨水字。
收拾停当,她准备走出去了,又回头看了看,这个书桌,每次座位大调换都是推着它移来移去,一步步移到墙边再横跨半个教室移到另一个墙边,周而复始;还有那个方凳,每次打扫卫生都把它扔上桌子,打扫完再放下来;那些窗户,她都曾经小心翼翼地蹲在窗台上用抹布仔细擦洗;后面那块黑板,上面的黑板报还写着“高考倒计时”几个大字,随着教学楼顶楼牌子上的数字每天更换,想来现在的那个数字没有人会再去擦改。旁的同学也在收拾东西,教室里很乱,各式各样的毕业留言本们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有人在低头静静地写,有人盯着手里的笔不知道在想什么,她没有买留言册,或许是和她喜欢不告而别这件事有关;还有些人在教室里打闹,粉笔们在空中飞来飞去。教室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也从来没有这么安静过。她默默地也不知道是向什么说了声再见。
抱着一堆东西走出门外,一个相熟的女生跑过来说有人找,幸好你还没走。她问谁呀,一个男生从走廊的另一边急急跑来,是文理未分科时她高一的同班同学。他似乎是跑的太快,脸红红的,小声地说,这个给你,说着塞过来一张卡。她收下,说谢谢啊,祝你考试顺利。他说你也是。等他走后,翻开卡看,他的字比高一越发好了,娟秀挺拔,像个女生的,她还偷偷羡慕着学着写过。隔了十三年回头望,那些字迹都模糊在记忆里,只有一句话她始终没有忘,他写道“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在她痴迷宋词多于唐诗的高中,她并不知道这句诗的来由,也不知道参与商是什么东东。后来有一天,当她无意间翻到杜甫的那首诗时,她先是怔在那儿,接着把全诗来回读了好几遍,不由得赞叹老杜平淡的熨贴,记忆里的那个夏季,被这句诗浸透了。
高考前一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半个小时还没有睡着,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也不是紧张,模拟考试已经考过无数次了,包括往年的真题,只是这次玩的是真的,模拟的是自己的命运。妈妈走过来,躺在她身边,用手一下下的给她捋头发,她慢慢觉得困意涌了上来,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第二天起来,她坚持要坐厂车去学校,不要爸妈送。爸妈一贯地拗不过她,由她自己去了。厂车上的学生并不多,都是一幅视死如归的神情,还有人在拿着书看。她环顾了一周,竟然有点儿兴奋,像是要迎战又像是终于要解脱,虽然她也不知道等待着她的是什么,就像她总是想像不出人死亡后的光明是什么模样,但,和现在不一样总是好的。
到了学校,门外人山人海,一堆堆自行车上面有一堆堆同样押宝于今天的父母们,还有几辆汽车在费力地挤出道来,喇叭声车铃声不断。天气很热,她穿着一件桔黄色的亮绸裙子,刚到膝盖,还没下车,裙子上已经有汗的痕迹。她怀抱着准考证等一干重要东西往里挤,路上听到有学生在说,呀,我忘了带橡皮了,还听到有家长说,妈妈在外面等你出来。她想,这话听着怎么像是孩子要去坐牢似的。她一边笑一边庆幸自己是一个人来。好不容易冲过学校正门,正好遇到她的一个好朋友N。 N哭丧着脸和她说本来是吃了药想把例假推后,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来了,而且今天是第一天来,最痛的时候。她心里替N说不出的难受,一面安慰她,一面不知道在恨些什么,擦一把汗狠狠甩在地上,张开双手紧紧抱了下N。
她的考场在比较靠后的楼,她一路走过去,一路和认识的同学打招呼,走在她三年来每天走过的路上,走过每天做课间操的操场,走过天天都有同学倚在栏杆上嘻笑吵闹的走廊,走过她高一时曾经呆过半年的教室,走过她每天来回送作业的教学楼,走过曾经同住宿生一起吃过饭的食堂,阳光很刺眼,她半眯着眼,急急地走。
到了考场,大概有一半的座位已经有了人,她按自己的准考证号找到那个桌子坐定,还好不是第一排。她后背已经湿透了。被头顶的风扇嗡嗡一吹,反而凉嗖嗖的。她把削好的铅笔,橡皮,尺子等等都拿出来,摆在桌面上,然后把准考证小心地放在课桌右上角。然后开始端详起周围。大多数人都不认识,有些可能是从外校来的,大家都翘首等着,每个人都有小动作,有抖脚的,有转笔的,有擦汗的,还有人把自己的指节捏的咔咔响,看的人头晕。又过了会儿,铃声响了,监考老师们进来了,拿着封好的语文试卷,还拎进来了一桶冰放在前面。老师开始blabla讲注意事项,她手心也出了一层汗,天还真热,她把手在裙子上抹干。铃声又响了,还有两个座位没有人来。老师把卷子发下来。拿到卷子的头一刻,她深吸了一口气,从头到尾通看了一遍,作文题目不难,“ 坚韧−−我追求的品格 / 战胜脆弱”。再回到开始准备做题时,她的心越跳越快,大概有一分钟头脑一片空白,铅字们在转。她心里默念,老师们都是大白菜,卷子们都是大白菜,我就是一颗尘埃啊一颗尘埃。乱七八糟想了会儿,果然平静下来,开始做题,做着做着就驾轻就熟了,什么东西重复了三十六遍就可以形成一种习惯,何况做卷子这件已经被重复过若干年的事情呢。她依着自己的惯性刷刷地往下做,就连考场上有人晕倒了被抬出去她也没有注意到。等铃声再次响起时,她的卷子已经写的满满的了,连作文格子下面的空地都密密地写了几行字。老师开始收卷,有人还没有填好答题卡就被老师收去了,当时那人的泪就唰地下来了。唉,她叹口气,不忍看。
大家陆续走出考场,到处都是讨论题目的声音,躲都躲不开。校门外,家长们组成的海洋声涛汹涌,每一个学生出来都被一堆目光给包围了,难不难?家长们焦急地问。她挤啊挤,终于走出中心地带,意外地发现妈妈骑着自行车在外面等。她说,妈,你怎么来了?妈妈拍拍后座,她偏腿上了车,接过递来的一瓶水。妈妈带着她边骑边说,怕你出来渴,今天热。迟疑了一下,妈妈又问,怎么样?她笑着说,没问题,放心吧。她轻轻用右手揽着妈妈靠过去。
凡事开头难,开了个头,下面就自然而然。后面的四门顺顺当当地考完,她也没再心跳过速头脑空白过。她最擅长的数学卷子太简单,提前半个小时就做完。物理化学英语相继也考完。最后一门交卷时,有人喜笑颜开,有人哭丧着脸。她原以为自己会很兴奋很激动,当这一刻来临的时候,却只是一片失重的茫然。
一九九八年正好是全国大面积扩招的前一年,山东省的考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她早上了两年学,可什么都赶的不巧,最后一年旧的教材,最后一年严进严出,最后一年标准分,连上大学也赶上最后一年五年制。如果再早一点也好,大学还没有收费,可偏偏没有那么早,也没有那么晚。外部环境是势,她的命运随着势转。那年山东高考是第二年也是最后一年试行标准分,九百分满分。从原始的七百五十分换算成这标准的九百分的公式很复杂,她反正没搞懂。
分数出来后才需要报志愿,在分数出来前的那些天便是属于考生们的狂欢。过去的已经结束,未来的还没有来。她们班搞了个毕业联欢。教室上头拉了几串花。还有人借来了舞厅里那种可以转的彩球灯。灯一暗,气氛就暧昧了起来。平时以沉默示众的她也献上了两曲,一曲是同J合唱的梦驼铃,另外一曲是同M合唱的祈祷。歌词她记的门儿清,都在她的歌词本上,私下不知道唱过多少遍。平时就活跃的同学更是嬉笑怒骂,无所不玩。连班主任也唱了几首歌。还有些人趁机表白。有外班的人也找过来。虽然大家都没有喝酒,但她总觉得那天她醉了,因为后来她似乎是被谁叫了出去,听了些从来没有听过的话,可她都忘了,那一定是因为她醉了。她早已记不得还有谁唱过哪些歌,还有谁拉着谁在练迪斯科,她只记得那个教室里光影的幻彩,和着谁与谁的歌声,与哪个角落里传来的窃窃私语搅拌在一起,空气里弥漫着和年龄不符合的伤感。似乎有人在哭。大家放肆地宣泄着自己的情绪,像是世界末日就要到来。
终是散了场。她去车棚取自行车骑车回家。这二十多分钟的路,她每天都要来回四到六个单程。她熟悉这条路的每一处坑洼。夏天烈日当空,她爱穿长裙,裙角攥在一只手里,免得缠到车轮,另一只手握车把,费力地踩单车,汗流浃背,上坡下坡。冬天里寒风冽冽,她裹成粽子般,带着帽子和围脖,带着手套的手还是冷,她一只手放在怀里,一只手握车把,费力地踩单车,呼哧呼哧,上坡下坡。她最爱刚出校门时那段长长的下坡,可以玩大撒把,高一军训时她在这条路上摔倒到沙堆里毁容了下巴。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经陪着她骑过这段路。她的家离学校远,再远一点的学生也都住校了,每次,陪着她的人总是从一个个岔路口冲她扬扬手先走,到最后总是只余下她一个人。那天夜里,在我的记忆里,她也是一个人,和那辆陪了她若干年的二六单车,离开了学校,回了家。
闲在家里也没事,妈妈的单位有电脑,她就窝在那儿玩这个新东西。有一天正在学打字,爸爸电话过来,说成绩出来了,但他查出来的有两个,不知道怎么回事。妈妈急忙带着她回去。原来爸爸查的是每个单科的标准分和总的标准分。如果把每个单科的分数加起来平均,和那个总的分数不一样。她记起那个复杂的算法,和爸爸说那个总的分数就是最后的成绩,单科的不算。那个分数不低,算发挥正常,她松了口气。她看着爸爸的脸上绽放出一种光芒,那是她以前从来没有看过的。她觉得能让爸爸妈妈这么开心,这十几年总算是值得的。接着学校召开了一个大会,所有的考生家长都参加,她听到她的名字被念到,转头看到爸爸妈妈脸上洋溢的开心,有点儿后悔自己高三逃过太多自习课。从会场里出来,她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座上时,恰好遇到她偷偷喜欢过的那个数学同她一样好的男生,他坐在单车上,一脚踩着地一脚踩着车蹬,灿烂地一笑向她摆摆手说恭喜,她不记得自己回了他什么,以她那时的性格,或者只是低着头笑笑说句谢谢罢。
再接下来就是琐琐碎碎的报志愿,填表格。最初,她是想要考到一个离家越远越好的学校,因为她曾经以为那代表着自由。但爸爸那天脸上的光芒,让她淡忘了这样的想法。爸爸妈妈拉着叔叔舅舅们一起参考来参考去,和不同学校的招生老师谈来谈去,A提供了两年新加坡交换机会,B是在大城市,生活费很高,C和D好是好,但今年的分数线会高,专业估计没得选,E的老师在电话里的口音很难懂,在南方。在报志愿前三个小时,一个大学的招生的老师打了最后一个决定了她未来五年的电话。她还记得电话的一部分内容,那个温柔的声音问,你毕业以后是想工作还是想继续读书呢?她想了想说继续读吧,温柔的声音说,那就来我们系吧。而且爸爸以前买过一本介绍这个学校的神童的书,对这个学校很有好感。就是它了。其实也没有特别仔细分析过各个学校的优劣,以及她究竟适合什么专业。她未来的专业,直到十三年后的今天,就在那一刻被决定了。因为是那个专业的老师,在她报志愿的最后一刻,给了她那样的一个温柔的建议。她填志愿时还没有什么平行志愿,第一志愿只有一个,如果录不上就要被刷到第二志愿。她的志愿表上只有那一个学校,倔强而孤零零地站在表里第一志愿那一栏,学校,不服从调剂。至于专业志愿的第一栏就是招生老师提议的专业。第二栏是她少数几个看的懂的专业之一--物理。第三栏是近来很热门的电子工程专业。最后,她被那个学校的第一个志愿专业录取了。那一届她的学校的毕业生里只有她一个人去那个学校。她总是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
她骑车去学校取录取通知书时,看到自己的名字印在门外扯起来的榜上。她知道,这真的是个结束。她很快将告别这个一九九八的夏日,走到未知里去。
我和piggy
31 十二月 2010 1条评论
我属狗,但在几年以前,我还是怕狗的。精确来说,长大以后,我害怕一切非人类的活物,这里面包括狗。这种惧怕来由莫名,因为我并没有被什么非人类的活物伤害过。在我小的时候,我还有一些胆量玩玩蚂蚁,而蚂蚁也没有咬过我,或者咬过但是不痛我就忘了。我还玩过一种虫子,我家那儿叫西瓜虫,一碰它它就会蜷成个球,滚来滚去,煞是有趣。如果你有耐心,可以在旁边等它慢慢舒展开,准备爬走时再用棍子戳它一下,这个游戏在小时候让我乐此不疲。还有一些孩子会把蚂蚱串成一串烤着吃,把蜻蜓拴在绳子上看它们无望地飞翔。我不这样玩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不敢,它们毕竟比蚂蚁和西瓜虫大一些。自然,狗狗,我更是不玩的,遇到狗狗时,我也并不惊慌,我只是躲开它们,它们也未曾找过我的麻烦。虽然我打小就属于好奇的娃娃,但当对未知的恐惧大于对未知的好奇时,我还是宁愿躲在安全的小天地里。
等我长大到比一条土狗的个头大很多后,我看过一些故事,故事里的狗狗总是勇猛救主忠诚不渝,于是我也偶尔会幻想自己以后会养一条像藏獒那样的狗,至少也要是德牧,金毛,拉布拉多才行。但它们只是我幻想的完美生活里的一部分,一个布景,就像森林里的小木屋最好有一个壁炉在那儿才使木屋得以完整,它并没有什么实际上的意义。
Piggy是一条狗。一条据说有着百分百纯正血统的黄色的博美狗。当我见到她时,她已经韶华不再,在一群青春洋溢的小博美以及小小博美里面,她的色泽显得没有那么鲜艳,毛发也没有那么丰盈,她是一个已经生育过好几窝的,七岁的,用人的年龄换算来是中年往上了的博美狗。
她的家在一个典型的德州农场里,她在那儿出生,在那儿长大,在那儿被安排了几场以生育为主题的恋爱,生了几窝小小狗仔后,因为身体问题做了一场手术,养育着它们的人家想要给她找一个好一点的归宿—陪着人类终老以独享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宠爱,于是就找到了我室友。
我室友是个爱狗的人,当时我刚从休斯顿搬来奥斯汀,在到处找房子。打开她的房门时,一串热情的狗叫先声夺人的扑来,紧接着一条白色的大博美冲向了我,她又跳又叫很是兴奋,我的手掌瞬间就覆盖上了她的口水,如果不是我躲的快,大概我的脸也无法幸免。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对陌生的人这么友爱,但有一条狗狗对你的存在表示由衷的高兴,总归不是一件坏事,何况,她长的还那么好看。
后来搬了进来,知道这条狗狗叫angel,是室友的心肝宝贝。从室友给她起的这个名字—angel来看,你就能看出室友对她无原则的宠爱。室友也很好看,她抱着angel相互撒娇时的画面总是赏心悦目,家里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人狗偶像剧。Angel很聪明,与其说她很聪明,不如说她很依赖和人类的感情。她粘着我室友,就如同恋爱中的女生粘着男生,尚未成人的孩子粘着妈妈一样。她知道室友白天要出去做事,但她说,你晚上要早点回家,是的,她没有办法用嘴巴亲自告诉我室友这件事情对她有多么重要,但她用实际行动实实在在地训练着室友早点回家的良好品质。比如6点室友应该到家,但今天高速车堵的凶了些,或者室友想在外面解决完晚饭先,那回到家前一定要做好心理建设,如果不是家里的唇膏或者抹脸的香香被咬开吃掉,就是卫生纸被摆出奇异的造型,或者百叶窗的叶子再坏上几片,要不就要检查一下家里的地毯哪儿有没有少一块。总之,angel像恋爱中的小女生,想尽办法抓住对方的注意力,就算因此被打几下也值得。每天早上室友出门时,更是一场暗涌的心理战,室友在房间里穿戴整齐,拿着treat走到门口,装作随意地扬手把treat一扔,等angel冲过去吃时,室友迅猛地打开门和angel说声拜拜然后消失,待angel反应过来开始扒门扒窗拼命大吼时,室友已经安然站在门外了。每天早上这一撕心裂肺的告别战都要一演再演,做为观众我也乐在其中。
Angel的毛色很好,是奶油的那种白色,脊背上面的毛色略带着点金黄色,像是被太阳晒成那样似的;小脸就是博美典型的样子,一张嘴喘气就像是在微笑,眼睛乌溜溜的大,常年有两道八字泪痕在眼下,擦也擦不干净,室友说是因为想她而哭成这样的,对此我不置可否,在室友眼里,这两条八字的意义大致和湘妃竹类似,是天使路吧;她的尾巴非常特别,像螺丝一样颇复杂地绕了几个圈,长长的毛毛盖在上面,看起来就如同屁股上面绽开了一朵大白花;她走起路来很优雅,虽然是狗狗,但走的步子堪称猫步,小身段一扭一扭的,腿上的毛毛很长,像是小白裙子,随着她走起路来左摆右摆;在狗狗中堪称的上是娇俏可人的小公主。
由于她不是从天而降,我不免也要交待一下她的身世。她从小被一对中国夫妇购买养大,后来因为其他原因被送给我室友。室友说angel和她的缘份很深,这不仅仅是因为她正好在那个时候看到那条广告,还因为她与angel的生日恰恰是同一天。单这生日相同的概率就是三百六十五分之一了,何况还有别的随机因素呢。Angel的父母都是什么什么比赛的冠军,但angel似乎并没有遗传下来这方面的基因,于是angel除了和人撒娇外,别无所长。连一个sit一个fetch也是学了很久才偶尔能听懂,和六脉神剑似的时灵时不灵,那得看她心情。不过她有一个绝招,就是转圈,她可以两只前脚举起来,用两条后腿在地上转圈,那难度,大概和人类跳芭蕾差不多。当然,表演不表演,也要看食物的诱惑力而定。
Angel惹人怜爱,不单是因为她会逗人高兴。她能读懂人的表情,当你窝在沙发里伤心流泪时,她会很着急地跑上前来,用舌头来舔你脸上的泪珠,一边还会很急躁地哼哼,就是那种每次她不高兴或者要哀求什么东西时的哼哼。你若不理她,她就安静地踡在你身边,不时地抬头用乌溜溜地眼珠看看你,并不走开。仅这份安静的陪伴,就让人感到难得。你被陪伴着,而且还时时被需要着。这种感觉相当不错。
Angel在我们家的待遇和人并没有太大不同。她随时可以跳上床去和室友同睡,当然,我对她跳上我的床也乐意接受,如果她能跳得上来的话。因为我的床很高。她在家里上厕所,这也是她聪明的另一佐证,她和猫猫一样学会了用狗沙,这样可以不必每天都遛她。吃饭时她会在我们腿边转来转去,有时室友把她抱在腿上趴着,偶尔喂她几口。看电视时她和我们一起呆在沙发上。看到电视上有狗狗出现她会目不转睛的看。有一次我在沙发上看电视睡着了,醒来发现她就在我头下很乖地当枕头,看我醒来便欢快地一舌头舔来,成功地完成了我们之间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亲吻。
Angel是条小美狗,这个我前面说过,自然有不少小公狗打她的主意。每次室友带她去狗狗公园玩,都会有别的狗狗过来闻她的尾巴,并且会追着她跑。她是很小就被人道过的,失去了发春的根本,每次被狗狗追,都惊慌失措地,不解风情地发足狂逃,逃到室友这儿抬头要抱抱。这样说来angel的狗生真的是不完整的,至少在她从我们家消失前,没有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连场朦胧的好感大概都没有过,还处在和家长打小报告的小学阶段。
嗯。你没听错,她是从我们家消失了,这件事情让我室友伤心了很久。以至于后来室友又有了一条和angel长的几乎一模一样的狗狗,叫lucky。以至于piggy也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这一串事件都有着因果联系,没有什么是偶然的。室友的父母来探亲时不小心把angel从家里放走了,再出门找她时就找不见了,那时室友在学校。室友很伤心的原因之一是觉得angel是在去找她的路上迷了路,或者被坏人拐跑了,从此一人一狗咫尺天涯,再没有见过面。我们都觉得angel跑不远,她应该认得回家的路。可是她这样的小美狗被别人一见钟情也是很有可能的,如果这个别人人品不够夺人所爱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至于她为什么后来没有自己找到回家的路,除了这个被人劫持的可能性,也许她也和郭襄一样天性其实喜爱流浪,只是让室友相信她痴情的藉口?或者只是因为她嗅觉没有那么灵。说到她的嗅觉,室友又会很自责。在初养她的时候,不知道狗狗哪些东西不能吃,吃了一些人类的口味重的东西,以及葡萄干洋葱等,大概因此也毁了狗狗天性赖以生存的嗅觉,回不了家和这个或者也有关系。室友在家的方圆N迈里贴满寻狗广告时,边贴边这样自我反醒着。虽然最后我们也不知道她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但她从我们的生活里不告而别已经成了一个事实。我想起来也有些伤感,不知道那天和angel说的那句再见就突然变成了再也不见。生活有趣之处就在于当你和她见最后一面的时候你并不知道这是最后一面。
在拼命寻找angel的过程里,室友驱车去了不少狗狗收容所,打了很多电话,每次都只见她失望的神情。有一天,我照常从学校回来,发现angel躲在餐桌下,可怜巴巴的,瘦的不成狗形,完全没有了以前丰腴的体型。眼神也是怯怯的,全无以前那种不可一世的小公主风采。我又惊又喜,只当是她在外面流浪受了苦。蹲下去喊angel。她不应。室友在旁边说这不是angel。这条狗是室友从一个多小时车程外的一个收容所带回来的,如果她不要便会被处死,她不忍心。因为这条博美命实在很大,她便被室友叫做lucky。后来得知lucky在台湾被翻成来福时,室友笑的前仰后翻,这名真俗,俗名也好,好养活。
Lucky 是被收容所从街上捡来的,所以出生日期不可考,血统也未必纯净。和angel相比,她便是个假小子,完全没有淑女作风。刚开始她的戒心很重,不像angel随随便便往地上一躺便露出整个肚皮任人蹂躏,她总是趴着,和人保持一定距离。室友还是很想念angel,时常念叨lucky与angel的不同,比如lucky总是学不会用狗沙等等。当室友对lucky好时,总会满怀愧疚地说以前angel在的时候都没有这样对待过她。但有了新的狗狗在,旧的思念变淡的速度便快了些。渐渐地lucky也愿意四肢朝天任人抚摸了,也会在人进门时冲上前来又跳又舔;而且她并不像angel,室友晚回家时她也并不会做出什么坏事来。不知道她这样懂得“给人空间”是由于她的本性呢,还是由于室友对她没有像对angel那么依赖的缘由。总之,她的行为更像一条狗狗,这个公寓里过去出演的偶像剧变成了生活剧。说也奇怪,lucky和我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比angel和我一起生活的时间短,而且lucky的性情也很好,但回忆起来却想不出特别的场景来。
某天室友接了一个电话,是一个breeder打来的,说有一个退役的狗妈妈,他们看了室友张贴的广告认为是她是个爱狗之人,想把这个狗妈妈的后半生托付给她。室友问我可愿领养。我叶公好狗了很久,开始是说想要大狗,借口公寓没法养,后来室友的狗狗太可爱,我又借口说这种博美不典型,太大,想要小一点的博美。现在小一点的博美出现在我面前,而且还不用破费去买,真正的从天而降,我却被吓到了。这大概是因为我的伪完美主义,当一件事情发生时,我总觉得我还没有准备好。或者说我总是想等自己完全准备好,那事情才发生。室友觉得lucky多一个伙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且我也说过我喜欢小博美,而且它从天而降,这些原因强烈的让我在恐慌之前,就先出口了我的决定。那个决定就把我和piggy绑在一起了好几年,直到现在。
刚开始我说到我见到piggy时是在一个农场里。那个农场里有几匹马,一群肤色各异的小孩子,一堆博美,甚至还有几只大乌龟。年龄很小的博美着实萌翻人,像个小毛球,一刻不停地蹿来蹿去。主人蹲下身去,几只博美冲过来又亲又抱。Piggy离中心热闹区域很远,在一边也努力地直起身体来表示她的兴奋,然后她又跑到旁边的一个大树边,像公狗一样翘起后腿撒了泡尿。主人把piggy指给我们,并且吩咐我们好好关照她。我们就把她带了回家。Piggy在农场时并不叫piggy。我们因为她圆滚滚的身形给她取了这个好记的名字。
一路上室友开车,piggy坐在我腿上坐副驾。她倒没有晕车或者害怕,快一个小时的路都趴在我身上一动不动。天很热,她不停地伸出舌头喘气,慢慢地我的手上就有了她的一滩口水,而且越来越多,往下滴。当我手上满是她的口水时,似乎像是她用口水和我签了什么证书,我从此失去了一部分自由。
我的确是失去了一部分自由,我也从此必须按时回家,她学不会用狗沙,我要每天遛她。假期两个人不能同时出去玩,要有一个人照顾她们。找公寓必须要找狗狗能住的公寓。虽然失去的这部分自由并不是很大,但当我觉得这并不值得时,它便不能算少了。事实上刚开始我觉得这是很值得的,她刚开始的时候和我很亲近。刚到我家时,她像我的尾巴一样跟我从这儿走到那儿,又从那儿走到这儿。爪子在地毯上无声无息,可一转头发现她还在。给她洗了澡,抱她到床上睡。第一次遛她时,她死活不敢下楼梯,我把她抱下去。她不如angel聪明,也不像lucky调皮,但她是我的狗狗。因了这不知何来的所有权,和她的感情就有了些特殊的什么在。
和angel萝莉型的没心没肺以及lucky御姐型的前冷后热相比,piggy和她们又都不同。她是外热内冷。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明白她已经离开了过去的家。或者她已经习惯了这种分离,因为每次以生育为目的的恋爱结束后,她和她的情人总是会被分开,她的情人可能很快就会被看中的家庭领养走,还有她的孩子们。也许在她的世界里她的生存哲学慢慢修炼成这世界上谁离了谁不是过。所以她丝毫没有如angel那样的占有欲。她需要的是吃好穿暖,以及任何人温柔的对待,旁的她一概没有兴趣。玩具?那是小孩子的东西,让给lucky罢。争宠这种无聊的事情她更是不会做,除非有吃的东西在。即使是有吃的东西在,她也只会象征性地抢一抢,抢不过就到一边躲着,等对方松懈了再偷偷拿来拖到自己的地盘吃。任何人来了她都会温柔地上前表示高兴,任何人走了对她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只要有吃的~别的关我何事。
最初她是很粘我的,但她渐渐地跟lucky比跟我们熟的多。而lucky是跟室友一起睡。于是她越来越多地去室友的房间。而作为一个人类,被一个狗狗慢慢冷落起来,这种滋味很奇特。我不怎么喜欢。于是我对她也越来越冷漠。除了必须的遛狗,喂食外,宁愿抱着lucky玩耍。对她犯的错误,比如在地毯上便便,也越来越没有耐心,从开始的说教几句到最后动起手来。她开始怕我了。离我更加远。如果她不是我的狗狗,我大概不会对她这么坏。我们这样别别扭扭地过了一段时间。
Lucky和piggy倒是相处的不错。Lucky虽然年龄比较小,但显然是里面的领头狗。Lucky去哪儿,piggy便跟去哪儿。Lucky做什么,piggy便学着做什么。出去遛她们的时候,走在riverside的河边,lucky总是执意要走我的右前方,而piggy倔强地要走在我的左后方。我经常被两个绳子绞在中间,然后左腾右跃地把自己解开。每当这时,我就无语地望向天空,借此也看到了riverside那儿的不少黄昏美云。
后来,室友因为父母要过来,需要搬出去。我也顺便换了个公寓。换的时候,并没刻意去找可以养狗的公寓。结果找到的公寓便不能养狗。要和piggy分开。我把她送到芝加哥去养。把她一路拎上飞机,她和最初随我回家一样很乖地呆着,一路没叫也没闹,这次是在笼子里,我的座位下面。我不是没有想过要把她留给室友养,但她毕竟是我的狗狗。我承诺过要养她到老。而做一个没有诚信的人让我感觉很不好。我也没有太留恋她。也许知道不久后又要和她团聚。这次分离也许又一次验证了她的生活哲学。我对她的感情不足以暖化她。她去的新地方也有一条博美,是公的,但是他的主人却叫他芊芊。这让她不会太寂寞吧。
一年总有六七次时间来芝加哥。Piggy见了我也如同见了陌生人,会热情温柔地来个开门跳,然后便躲在一旁自做自的事情,除非有吃的东西在才能让她疯狂一阵子。她和芊芊处的也不错,芊芊在她身边更像是她的孩子而不是玩伴。总之,她过的不好也不坏。
前不久我看了一句话,大意是一个真正的好人要对强者勇猛而对弱者温柔。而我回想起过去因为piggy犯错我便动手,正是恃强凌弱的典型,我很惭愧。想起我因为她的冷落心生嫌隙,更是觉得不是一个好人的反应。何况,狗生的长度只有人生的几分之一。为着要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我决心要对我的狗狗耐心温柔一些。
这次来芝加哥的时候,怀了这样的心思,给她好好洗了个澡,梳了个毛,每天遛她两次,温柔地抱她,和她说话。她在地毯上便便时我只是安静地处理掉。她愈加老了,睡觉开始会打呼。芝加哥冬天很冷,雪落在地上积起来,一冬天也化不开,连同周围的屋顶也是厚厚的一层。周围有车经过时看着车后面一溜热气,像喷气式飞机,一辆接一辆。遛她的时候,她的小脚丫踩在薄的雪层上便是一朵朵小梅花,踩在厚的雪堆里便是一个个小洞—中间有一道腿的行驶痕迹。遇到大树,她依然会冲上去,施展她的绝活,倒立起来把两条后腿翘在树上开始小便,就像刚见到她那样。大便的时候,费力地把身体拱成黄色的小毛球,在雪地里被风吹着看起来很单薄。慢慢地,我发现当我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时候,她有时也跟着我走,虽然离的有一定距离,她的爪子踩在光地板上嗒嗒嗒的来回,像个小脚老太婆,又像是偷油的耗子。她不进我的房间,但经常趴在我房间前面的狗床上打着盹。我一开门她就抬头望着我,也许她是等待着我走后翻我的垃圾桶吧,也许她是想离我近一点呢,谁知道她呢。现在我不试图去了解她,也不去理她和其他人或狗的远近。只是在她饿的时候,给她吃,想出去玩的时候遛她,不吼她,抱抱她摸摸她,每次看到她都轻声唤她的名字,冲她笑。这样,直到她老。
Merry Christmas~~
24 十二月 2009 留言
王贵与安娜
20 十二月 2009 留言
终于看完了。挺温暖的片子。
一些经典台词:
我们的痛苦你们看到了吗。我们读小学的时候,读大学不要钱我们读大学的时候,读小学不要钱;我们还没能工作的时候,工作也是分配的;我们可以工作的时候,撞得头破血流才勉强找份饿不死人的工作做;当我们不能挣钱的时候,房子是分配的;当我们能挣钱的时候,却发现房子已经买不起了。像我们这么可怜的一代,如果没有你们领导的扶植,父母的帮衬,那不是很多人都要的忧郁症了?
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一种日积月累,是一种沉淀,是一种过往生活的堆积。幸福是一种感觉,你注意到其中细如发丝的微小眼神,你忽略了无心的过错,你放平了生活好像舞台剧的心态,只如喝茶般慢慢适应由浓烈到随和、由刺激到不经意的一缕微甜,你就会觉得幸福。
爱是不管不顾,就是撞的粉身碎骨也不妥协。
爱是什么?不是我打击你,你和刘波就像一场戏,你要是真和他生活在一起,我包你比兔子还跑的快。人最要不得的想法就是活在戏里,你可以去看戏,为戏里的情节掉泪,但你千万不能自己上台演戏啊,戏都是排练过的,你要是真去演,就没劲了。
胸膛里却是一种钻心的痛,生离死别的痛.一边是她一生梦想的爱情,一边是如呼吸般缠绕不息的家庭。她不能,让这一拥毁灭她下了一万次决心才做的决定.
人生就像一条河,只能奔走向前,不能回头,一个人不可能同时踏进不同的河流,也不可能拥有所有的幸福,既已逝去就让它随风吧。 ……你还记得我曾经问你的一个问题,什么叫历史吗?历史就是那些被人记住的人和事。你就是其中一个,我已经把你收好了,在心里一个角落,我希望在我老的时候,一个人悄悄的打开他,看一看,仅此。
我认识你的时候,我十六岁,你十七岁,我结婚的时候,我二十六岁,你二十七岁。结婚的前一晚上我肝肠寸断,想着和你认识的十年,就这样从我生命中消失了,我的生命少了十年。很快我有了老大有了老二,调动了几次岗位,送孩子爷爷终老,这一晃又是十年。现在你突然来到我的身边,让我把这十几年的记忆全部抹去,把孩子的成长,丈夫的变老,让我把一起度过的难关通通的抹掉,我做不到。
我一直希望,我的人生是一本可以随手翻看的相册,是一部不动的纪录片,在这儿,我能看到我的孩子们,从小宝宝一直长大成人,等我老了,我也有一张全家福,中间坐着一对老头老太,那是我跟小王,孩子的爷爷奶奶,边上也像我母亲的全家福一样,高高低低的站满了孙子孙女。我不能在每次倒带的时候只看到空白。
爱情是激素上升产生的化学反应。科学调查,爱情只能维持三十个月,刚够完成从恋爱到婚姻到孕育子女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一结束,俩人的爱情就正式转入由孩子联系的亲情状态。 两个人每天在一起吵吵闹闹的,这才是幸福的组成部分那。
没结婚的女人是燕子,自由飞翔。结过婚的女人是什么呢,是鸽子,到点就回。有过孩子的女人是什么呢,是鸭子,后面跟了一大串。
人这一辈子为什么要结婚呢? 不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相依为伴的亲人吗。你看,父母、兄弟姐妹,迟早有一天要离开你,你要是有一个后代,说白了有一个血脉的话,你还孤独吗?人图一时爽,那叫痛快,有快也有痛,人图一世爽,那就叫幸福。
男人的大义是什么?是指家庭在发生严重危机或冲突时候的决断能力,你比方说,当你的太太,她的父母需要大笔资金周转的时候,而你不会故意的为难她;她失去了亲人,这个时侯你要坚决地站在她的身后;她下岗了,你要主动的承担起全部的家庭的负担,这些就是大义呀。而小节呢,她买了新衣服回来,你夸了她没有啊;她生病了,你是不是问寒问暖了呀;特别是她过生日,送花了吗。大义嘛,十年八年才发生一次,所以在家里你看起来就很平静,而小节,每日的功课,就好像和尚念经,日日有口无心,所以你老婆她在家里看起来,就非常聒噪。这两者看起来是没有什么关系,其实关系大得很。男人如果拘了小节,女人就肯定懂大义。 你要把每天的生活,都安排得像蜜月旅行一样,事事处处呢,以你的太太为中心,这样当你面对大困难的时候,你比方说,你需要大笔的资金周转;你失业了,需要你老婆支持你;你的父母需要人照顾,她绝对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你想啊,那平日里全都你表现了,那这十年八年才轮到她表现一回,你说她能不尽其所能吗。但是,如果平日里,你没有对她鞍前马后的呵护,她十年八年才得一次报复的机会,你想她能放过你吗。所以,男人不要老是抱怨老婆不懂事啊,在家河东狮吼啊,对自己的父母不孝敬啊,等等等等。还有,男人不能老说女人是花瓶,是装饰,是摆设,关键时刻帮不上忙。关键时刻她要是跟你作对,那是因为要对你平日里不拘小节进行反击,是淤积已久的怨气地发泄。平日里你对她不好,关键的时刻,她为什么要对你好呢。
爱情是什么呀,爱情那就是激素,道德是什么呀,道德就是约束,你激素过后就是靠道德来约束。天下间没有哪一对恋人能逃得过生活的磨练,你再伟大的爱情你得吃饭吧,你得穿衣服吧,你得生孩子吧,你得干家务吧,这一切的一切不是一句我爱你,就能解决问题的。
女人一生必说的三句话:我是不是老了啊?告诉我你喜欢我什么啊?你不如以前爱我了。
女人要随时有往返跑的能力,爱他,却不在经济上和精神上依赖于他,即使有一天他跟你说分手,你也能独活,这才是真正平等自由的爱情; 爱一个人就是要坚持,哪怕在他不爱你的时候,在他犯错的时候,也要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
女人是这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在王贵没回家之前,安娜无限期待,担心他的安危。而当王贵安全抵达,安娜就开始洪流爆发。明明是牵挂,却要把担忧化成愤怒渲泄出来。她究竟是希望看见王贵回家,还是不希望?我们总说女人爱胡搅蛮缠,却无法参透那背后因爱而怨的情感。
什么伤疤到最后,都是肉身的一部分,好了,就不疼了。
你要在意自己的感受,如果你觉得离开她是一种痛,就暂时别离开,什么时候觉得离开他无所谓了,再说分手,两痛取其轻。
女人饿着的时候,大脑不听使唤;女人饱着的时候,大脑不想动弹。
艾小柯
18 Jun 2009 留言
东邪西毒终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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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Feb 2009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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